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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事业务-- 关于签证 前往中国访问可申请访问(F)签证
2005-08-26

  访问包括考察、商务、会议、讲学、参观、体育、友好交流、短期进修等

  可到总领事馆或通过旅行社申请访问签证

  所需证件和材料

  1、护照

  2、证件照1张(3×4cm)

  3、下列之一:

  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(6个月多次、12个月多次)

  ·政府部门或各类公司出具的邀请函、传真件(3个月及6个月1次或2次)

  ·JW表和入学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(180天以内短期留学)

  ·请柬原件(参加贸易洽谈会、产品展销会)

  4、填写《签证申请表》

  取件和费用

  普通件费用:(日元/件/人)

  国籍 一次入境签证 二次入境签证 半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 一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

  日本公民 3000;  5000;  6000;  10000日元

  其他国家公民 4000;  6000;  8000;  12000日元

  加急件费用:(受理申请后的第2、第3个工作日取件)普通件费用 + 3000日元。

  另:赴香港签证/许可规费4000日元/件/人

  如何取件:

  请持领证单,于领证日(上午9:30--12:00 ),到总领事馆取件。

  领证单为领取签证的凭证,请妥善保管。如领证单丢失,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件。

 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,请在取件时将该材料提供给办理人员,再取件。

  可本人领取,也可由他人代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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