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护照和旅行证 因私护照延期 |
| 2005-08-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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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证件 1、护照 2、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(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、3个月内有效 3、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海员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 注意事项 !护照过期或无在留资格者,不能办理护照延期 !不再为92版因私护照办理延期手续,请看《因私护照更新》 取件和费用 普通件费用(4个工作日取):2,000日元。 加急件费用(2个工作日取):5,000日元。 如何取件:1、请持领证单,于领证日(上午9:30--12:00 ),到总领事馆取件。如领证单丢失,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。 2、申请时办理邮寄取件(需另交1,000日元邮寄手续费,邮费收件时自付)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,请在取件时先提供材料,再取件。 可本人领取,也可由他人代领。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打印文章】 相关新闻: 附件: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札幌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|